新闻中心
  • 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最重可吊销经营许可证
  • 2009-12-11 浏览:2788 来源:本站
  •                                                              文章来源:中国网

    中国网12月8日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颜江瑛介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阶段性检查重点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国网现场直播。

      颜江瑛介绍,现在刚刚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阶段,从目前情况来分析,药店行为比以前有所好转。

      颜江瑛说,对于违法企业,一是对他的非法宣传加大广告监督,把他的非法宣传移交给工商,工商对他进行查处。第二,对这样的药品经营企业会按照我们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包括几种:给予警告、罚款,如果行为非常严重我们会吊销他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颜江瑛透露,这次做专项检查的时候也有媒体的记者参与在对餐饮服务的检查,记者可以对药店里面是不是有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不法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 上一篇:2009年医药行业盘点——医疗器械逆境中发展
    下一篇:中国制药行业发展道路还很长
-
Copyright © HAIKOU HONGDA PHARMACEUTICAL 鸿大药业 版权所有 琼ICP备05003854号
公司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西路18号华贸大厦A座10A1、10B1 电话:0898-36399033/36399036/36399039 传:0898-36312013 网址:www.hkhdyy.com
琼ICP证000022号 技术支持:中企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