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我国或将药品委托生产审批权下放给省级政府
  • 2013-12-24 浏览:2638 来源:中国广播网
  •     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举行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药品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草案规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药品生产企业可以接受委托生产药品。
     
      现行的规定是药品生产企业接受委托生产药品,需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 上一篇:绿茶可防冠心病 一天3杯绿茶最为适宜
    下一篇:冬季要防五大过敏症:过敏性鼻炎 神经性皮炎
-
Copyright © HAIKOU HONGDA PHARMACEUTICAL 鸿大药业 版权所有 琼ICP备05003854号
公司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西路18号华贸大厦A座10A1、10B1 电话:0898-36399033/36399036/36399039 传:0898-36312013 网址:www.hkhdyy.com
琼ICP证000022号 技术支持:中企在线